项目名称 | 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工程生产用电配电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0787.59平方米,约合61.1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74069.7平方米,其中:E1、E2、E3标准化厂房面积合计39059.82平方米,E4、E5、E6、E7、E8标准化厂房面积合计34967.08平方米,大门42.8平方米。新建35kV变压器SCB13-1000kVA/35kV 1台;新建35kV变压器SCB13-1250kVA/35kV 1台;新建35kV变压器SCB13-2000kVA/35kV 2台;新建35kV变压器SCB13-2500kVA/35kV 1台;新建高压进线柜4台,新建高压PT柜4台,新建高压出线柜4台;新建低压柜共28面,低压直流屏4面;新建35kV高压电缆YJV22-26/35kV-3×50共911米。其他配套内容为:装饰装修工程、厂区**** | |||||||||
开标时间 | ****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 开标室(二)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预中标人 | 广西驰兴电力安装维护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驰兴电力安装维护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 | |||||||||
投标总价 | ****.00元 | |||||||||
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巧(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4503**********094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余香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C3****; 身份证号:4503**********00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林市**** (2)学府滨江项目1#-8#、12#楼一户一表供配电工程 (3)钟山县碧水御景建设项目(一期)A 地块一标段配电工程 (4)桂林医学院临桂新校区(体育中心)10kVA配电工 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广泰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 | |||||||||
投标总价 | ****.00元 | |||||||||
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陆文成(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4503**********15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尚达(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14)****; 身份证号:4503**********40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林信息科技学院项目一期正式供电系统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 | |||||||||
投标总价 | / | |||||||||
工期 | / | 质量等级 | / | |||||||
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桂林恒泰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项目经理诚信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点的诚信要求,未能过通过资格评审。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 | 投诉受理电话 | ****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