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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南雅中学长沙市南雅中学物业服务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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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物业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
供应商(乙方): 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点击登录查看物业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1 ****.36
合计金额小写: ****.36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柒万玖仟玖佰叁拾陆元叁角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物业管理服务。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备注: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金额为****.36元,三年金额为****.08元。

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校园面积 275 亩,学校的建设有办公楼、教学楼、艺术楼、学生公寓、各类功能用房一应俱全。学校还有体育馆 1 栋,田径场 1 座(含 400 米 8 道次国家 A 级环形跑道,6 道次的室内跑道,4800 平方米草坪足球场),7 人制足球场 2 片,塑胶篮球场 16 片,乒乓球场 5 个,羽毛球场 8 片,排球场 4 片,其中校区出入口 3 个,车库出入口 1 个。

此次委托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如下:用地面积: 183346.27 ㎡,总建筑面积: 101746.95 ㎡,学生公寓:26994 ㎡,图书馆: 4526 ㎡,地下车位:159 个,教学楼及科技楼: 29601.63 ㎡,体育馆:17333.46 ㎡,食堂: 5568 ㎡,绿化面积:71755.50 ㎡(含生物园)。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基本服务

1.1.1目标与责任

(1)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各项主要管理制度上墙公示。

(2)日常服务完成率不低于 97%。

(3)采用物业服务类软件为学校提供信息化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4)物业管理档案完整率不低于 97%。

(5)日常对于师生的投诉需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

(6)每季度召开一次师生恳谈会,了解师生的实际需求,并予以改进。

(7)建立学校各类委托设备及房屋的台账资料,物资台账基本相符率到达 95%以上,并每季度更新。

(8)每学期进行两次服务项目内的师生满意度测评,师生满意度不得低于 85%。

(9)对物业其它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如:保洁培训,绿化培训等。

(10)满足校方提出的合理需求。

1.1.2 服务人员要求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

(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

(3)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

(4)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5)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

1.1.3 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

(1)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

(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

(3)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

(4)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1.1.4 档案管理

(1)建立物业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

(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 政治教育培训记录。②校舍及设施维护服务:房屋台账、维修、维保记录等。③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台账、设备卡、维保记录、巡查记录、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④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垃圾分类台账等。⑤绿化服务:绿化养护记录、消杀记录等。⑥学生宿舍服务:学生公寓值班记录、宿舍评比记录、大功率电器检查等。⑦其他:司机出车记录等。

(3)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建筑物平面图等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

(4)履约结束后,属于学校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

1.1.5 服务改进

(1)明确负责人,定期对物业服务过程进行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2)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3)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

1.1.6 重大活动后勤保障

(1)制订流程。配合采购人制订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流程,需对任务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

(2)实施保障。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3)收尾工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清理工作。

1.1.7 应急保障预案

(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当对危险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整改并定期监控;随着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台账,使风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应急预案的建立。根据学校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等。

(3)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组织相关岗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留存培训及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并对预案进行评价,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4)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专项预案中的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1.1.8 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

(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

(3)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校舍及设施维护服务方案、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绿化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学生宿舍管理方案、司机服务方案、食堂管理服务方案等。

1.1.9 信报服务

(1)设置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

(2)紧急维修应当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不间断维修直至修复。

1.2 校舍及设施维护服务

1.2.1 基本要求

负责校区木工、泥工、水电维修、高压配电房24小时值班等服务。

1.2.2 校舍养护、维修、装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现象;是玻璃幕墙的,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现象;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

(2)楼宇内楼梯、走道、扶手、天花板、吊顶等无破损;墙体整洁,无乱张贴;共用部位门窗、灯具、开关等功能良好;卫生间、水房等管理完好。

(3)共用楼梯、天台、通道、卸货平台等处无堆放工业原料、 废料、杂物及违章占用等;天台隔热层无破损。

(4)根据校舍各种构、部件的合理使用年限,订立定期保养、修缮计划。

(5)根据校舍木结构、砖石结构、钢结构等不同的养护要求,制定防潮、防腐、防蚁蛀、防锈等定期保养、修缮计划。

(6)根据防台风、防汛、防梅雨、防冻、防治白蚁等需要,制定季节性预防养护计划。

(7)适时向学校提出油饰、粉刷、集中更换门窗等中修维护计划。

(8)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9)督促施工单位配备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10)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安全巡査,按规定进行动火管理。

(11)配合学校为装修施工提供供水、供电保障服务。

1.3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1.3.1 供配电系统

(1)配合学校做好高压电气设备检测工作,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的报告。

(2)按照规定的周期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清洁。

(3)供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一次维修合格率不低于 99%。

(4)供电设备完好率 98%以上,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确保用电安全。

(5)配电间实行封闭管理,配备灭火器材。

(6)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限电、停电应有明确的审批权限,按规定要求通知使用部门(人)。

(7)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1.3.2 给排水系统

(1)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

(2)污水泵、提升泵、排水泵、阀门等,曝气风机、排水系统通畅,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无跑、冒、滴、漏;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3)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校方。

(4)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5)涉及生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水质检测的要求参照《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6)每学期配合专业公司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的水箱应取得水质检测报告(学校承担专业清洗消毒费用及检测费用),并交校方审核,留存报告。

1.3.3 升降系统

(1)负责监督检察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是否完备。

(2)电梯由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学校承担维修养护费)。

(3)确保升降电梯 24 小时正常运行,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电梯准确启动运行,停层准确。轿厢内、外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

(4)运行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及时排除故障。

(5)运行出现险情后,应有排除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

1.3.4 照明系统

(1)路灯、大堂、电梯厅、楼道等公共部位应保持98%以上的亮灯率,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

(2)泛光照明灯具、大堂吊灯外观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完好,并保持 98%以上的亮灯率。

(3)公共电器柜电器设备,遇有故障,应及时处置,保证运行安全、正常。

1.3.5 空调系统

(1)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符合《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50365)的相关要求。

(2)办公楼内温湿度、空气质量等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相关要求。

(3)定期维保并做好记录,保证空调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维保费用由学校承担)。

(4)中央空调运行前对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检查,运行期间每日至少开展1次运行情况巡查。

(5)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管道、阀门检查并除锈。

(6)每年至少开展1次系统整体性维修养护,检验1次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声(费用由学校承担)。

(7)每年至少开展1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等清洗消毒;每2年至少开展1次风管清洗消毒(费用由学校承担)。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分体式空调主机(含空调过滤网)和室外机清洁。每月至少开展1次挂机和室外支架稳固性巡查(费用由学校承担)。

(9)制冷、供暖系统温度设定及启用时间符合节能要求。

(10)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当在30分钟内到场,紧急维修应当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在12小时内维修完毕(维修如需更换零配件,费用由学校承担)。

1.3.6 弱电系统

(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符合《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T1081)的相关要求。

(2)保持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运行正常,有故障及时排除。

1.3.7 其他事项

完成学校领导及物业经理、助理交待的其他任务。

1.4 保洁服务

1.4.1 基本要求

负责校区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教学楼公共区域及辅助用房保洁、垃圾分类与清运等服务。

1.4.2 保洁服务

1、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

(1)道路地面、广场地面大件垃圾≤1 件。

(2)绿化内大件垃圾≤1 件。

(3)室外体育场地面无明显垃圾。

2、教学公共区域及辅助用房保洁

(1)房屋周边区域地面干净,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

(2)平台台阶保持清洁。

(3)楼内走道、扶梯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

(4)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灰尘。

(5)消防栓、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

(6)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

(7)开放式地沟无大件垃圾。

(8)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迹、水迹。

(9)阶梯教室多媒体设备保持整洁表面无明显积灰。

(10)垃圾桶表面无污迹、无积灰。

(11)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

(12)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照明开关无明显积灰。

(13)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

(14)废物箱表面无明显积灰、无异味。

(15)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16)门、门框、地脚线无污渍、无明显积灰。

(17)室内空气无异味。

(18)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

(19)操作面板无污迹、无明显积灰、无擦痕。

(20)保持轿厢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1)卫生工具摆放在工具室,保持工具整齐,地面干净无污渍。

(22)饮水机表面清洁无污渍灰尘,下面水槽无污渍积水。

3、垃圾分类与清运

(1)按国家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实施。

(2)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

(3)垃圾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 3/4 的高度。

(4)垃圾清收率不低于 99%。

4、完成学校领导及物业经理、助理交待的其他任务。

1.4.3 楼外公共区域

道路地面、绿地、明沟: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不少于2次,需动态保洁维持清洁,广场砖地面每半月洗刷一次;目视地面干净,无苔痕,不易滑倒;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二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周擦抹不少于2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至少擦抹、除尘1次)。

垃圾厢:有专人管理。生活、建筑垃圾封闭存放,垃圾厢每日清理、冲洗不少于2次,垃圾厢整体清洁、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

垃圾桶:按采购人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分拣管理,合理设置垃圾桶,每日清理不少于2次,擦拭不少于1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道路地面、绿地、明沟: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不少于2次,需动态保洁维持清洁,广场砖地面每半月洗刷一次;目视地面干净,无苔痕,不易滑倒;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二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1.4.4 楼内公共区域

地面和墙面:地面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其中门厅每日清扫不少于2次,地面每日拖洗不少于1次;大堂、门厅花岗石、大理石每季保养一次,保持材质原貌,常态下干净、无灰尘。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隔日擦抹不少于1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不少于2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不少于1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

门、窗、玻璃:每半月擦拭不少于1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不少于1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

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

垃圾收集:按采购人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分拣管理;按要求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不少于2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公共卫生间: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其中教学楼公共卫生间上课期间每节课时段均需安排人清洁,确保学生下课时段如厕前无异味、干净整洁。

1.4.5 垃圾分类与清运

(1)按国家规定和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实施,争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2)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

(3)垃圾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 3/4 的高度。

(4)垃圾清收率不低于 99%。

1.4.6 卫生消毒

(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如遇特殊时间每周至少开展1 次作业。

1.4.7 具体清洁要求

序号

材质

清洁要求

1

环氧地坪地面

(1)清理垃圾:清理地面上的垃圾和杂物。

(2)清洗地面:用专业的清洁剂或去污剂清洗地面。清洁剂和去污剂的选取要根据污垢的性质而定。环氧地坪一般使用弱酸性或弱碱性的清洁剂,避免使用酸性或碱性强的清洁剂。

2

耐磨漆地面

日常清洁:使用软质拖把或地板清洁机,配合清水和中性清洁剂进行清洁。避免使用酸性或碱性清洁剂,以免损坏地面表面。定期清理地面上的污渍和杂物,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3

瓷砖地面

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4

水磨石地面

(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

5

地板地面

(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板进行打蜡处理。

6

地毯地面

日常用吸尘机除尘,局部脏污用湿布配中性清洁液重点清洁。

7

乳胶漆内墙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8

墙纸内墙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9

木饰面内墙

有污渍时用中性清洁剂、半干布擦拭。

10

石材内墙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11

金属板内墙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1.5 绿化服务

1.5.1 基本要求

校区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修剪、除虫、除杂草等服务。

1.5.2 校园绿化服务

(1)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3)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4)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植物进行浇水、施肥、松土,确保植物长势正常。

(5)对绿化区域杂草常态管理、拔除到位,避免出现杂草影响绿化整体效果。

(6)完成学校领导及物业经理、助理交待的其他任务。

1.6 学生公寓住宿服务

1.6.1 基本要求

负责学校寄宿生住宿的分配、管理,宿舍楼内每日公共区域卫生工作等服务。

1.6.2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服务

(1)根据学校住宿分配方案提供迎新服务。

(2)根据学校入住相关规定提供入住分配服务。

(3)学生宿舍楼设专职宿管门岗,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4)负责楼内防火安全以及秩序维护及安全宣传教育。

(5)做好假期学生集中住宿的相关服务及管理工作。

(6)配合学校按要求组织学生自习或活动

(7)配合学校做好宿舍楼大、中修和计划性养护。

(8)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统一退宿/个别退宿/换寝服务。

(9)负责宿舍楼内公共区域卫生工作及学生寝室内卫生管理考核工作。

(10)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做到在管理中育人,服务中育人。

(11)每周主动和班主任取得联系,报告学生在寝周表现,协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12)对学生进行规范化管理,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3)每天按时清点人数,维持寝室纪律。

(14)按学校要求做好每日宿舍的消毒、熏艾条工作。

(15)完成学校领导及物业经理、助理交待的其他任务。

1.7 体育器材管理服务

1.7.1 基本要求

负责学校体育馆及馆内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服务。

1.7.2 司机服务

(1)根据场馆开放时间及时开关体艺馆各场所门窗水电。

(2)保管好体艺馆内设施设备,确保正常教学。

(3)管理好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学、体育训练服务,保证体育活动正常进行。

(4)定期检查,草拟体育器材添置计划,易损物品及时报告添置。

(5)体育设施、器材分类、编号、登记、保管工作。

(6)协助任课老师做好体育课所需器材准备工作,做好器材出借、回收、清点工作并记录。

1.8 司机服务

1.8.1 基本要求

负责学校公车的日常运行和车辆维护工作。

1.8.2 司机服务

(1)司机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准驾车型。

(2)上班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驾驶车辆。遵守校方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学校利益。

(3)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4)车辆行驶时,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停车,严禁超速,超载,严禁酒后驾车,疲劳开车,凡因司机原因造成的违章处罚,由司机全部承担。

(5)爱护车辆,定时按要求保养车辆,如更换机油、检查车况等,要保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6)不得弄虚作假虚报保养、维修费用等,一经发现,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7)完成学校领导及物业经理、助理交待的其他任务。

1.9 其他服务要求

1.9.1 保洁服务:

(1)实行零干扰清洁卫生服务。

(2)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把提高学生清洁卫生意识、纠正学生的不良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使学生也自觉地参与到环卫工作中。

(3)在楼道内行走脚步要轻,不得奔跑(紧急情况下除外)。

(4)进入上级领导或其他部门办公室前,应先立在门外轻叩门三下,征得同意后方可入内;若进去时门是关住的,出来时则应随手将门轻轻带上。

1.9.2绿化养护服务:

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负责学校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草防治、修补、杂草清理等工作。达到植被生长正常,枝叶茂盛,无病虫害,无枯枝残叶,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的养护标准。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绿化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防冻: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冬季要及时对铁树等植物进行包扎防冻,遇大雪天气及时清除常青乔木和丛竹上的积雪。

1.9.3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维修服务

(1)服务要求:

①维修人员应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着装上岗,佩带工作牌,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电工需持有相关证件上岗);

②维修人员对校园内各区域水电及公寓楼屋顶热水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相关巡查工作,并按时填写相关记录,内容要求详细,杜绝浪费,消灭长明灯;

③维修人员接到维修要求,按报修人约定时间快速、及时到达维修现场。维修服务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当天,如超出上述时间,应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原因;

④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单后,严格按学校维修材料使用相关规定要求,按当日报修项目到库房进行领料登记,并签字确认。合理利用维修材料,换下的废旧材料上交库房由学校统一处理;

⑤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应清理现场设施,设备正常并由报修人员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

⑥维修人员完成维修任务后根据用料情况,余料退回库房并在《报修单》上签字,将《报修单》存档;

⑦设备的维护与维修耗材:中标人负责供电照明、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以及损坏灯具灯管等的更换,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房屋的共用部分,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和单项工程费用和涉及公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换、改造元器件的材料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承担或由采购人另行安排处理。

(2)维修服务工作细则:

项目

响应时间

具体要求及标准

设施设备基本维修

维修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现场。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是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

(2)楼宇内楼梯、走道、扶手、天花板、吊顶等无破损;墙体整洁,无乱张贴;共用部位门窗、灯具、开关等功能良好;卫生间、水房等管理完好。

(3)共用楼梯、天台、通道、卸货平台等处无堆放工业原料、 废料、杂物及违章占用等;天台隔热层无破损。

(4)根据校舍各种构、部件的合理使用年限,订立定期保养、修缮计划。

(5)根据校舍木结构、砖石结构、钢结构等不同的养护要求,制定防潮、防腐、防蚁蛀、防锈等定期保养、修缮计划。

(6)根据防台风、防汛、防梅雨、防冻、防治白蚁等需要,制定季节性预防养护计划。

配电间

跳闸送电不超过15分钟。

(1)配合学校做好高压电气设备检测工作,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的报告。

(2)按照规定的周期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清洁。

(3)供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一次维修合格率不低于 99%。

(4)供电设备完好率 98%以上,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确保用电安全。

(5)配电间实行封闭管理,配备灭火器材,。

(6)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限电、停电应有明确的审批权限,按规定要求通知使用单位(人)。

(7)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水龙头漏水

维修后应达到原来标准,密闭,开关自如,维修时间不超过1小时。

(1)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

(2)污水泵、提升泵、排水泵、阀门等,曝气风机、排水系统通畅,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无跑、冒、滴、漏;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3)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校方。

(4)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5)涉及生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水质检测的要求参照《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7办法》执行。

(6)对水箱每学期清洗消毒,无二次污染,清洗消毒后的水箱应取得水质检测报告(学校承担检测费),并交校方审核。留存报告。

水管接头漏水

应达到紧固,密封,维修时间不超过2小时。

水泵

及时维修,更换备用水泵不超过4小时。

门窗、锁等杂项维修

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

维修后应达到合格使用标准,开关自如。

下水道堵塞及漏水

漏水维修时间不超过半天。

达到畅通,对切口处的修补尽力恢复原样。

开关、灯、电扇

维修后应达到合格安全使用标准,开关自如,维修时间不超过6小时。

(1)路灯、大堂、电梯厅、楼道等公共部位应保持98%以上的亮灯率,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

(2)泛光照明灯具、大堂吊灯外观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完好,并保持 98%以上的亮灯率。

(3)公共电器柜电器设备,遇有故障,应及时处置,保证运行安全、正常。

办公桌椅、课桌椅

维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维修后应达到合格使用标准

供水主管、消防管

维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维修后应达到合格使用标准

空调

空调每年清洁2次(每年4月和11月)。

(1)做好日常空调系统的巡检与记录。

(2)空调系统开机前应进行检查,定期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记录运行参数,分析运行记录。

(3)每季度一次进行循环泵、空调主机、冷却风机电柜主电路螺栓紧固,测试绝缘值,作好记录。

(4)各种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

泥木杂工

维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

路面墙面修补、围墙、护栏、墙面附着物装订、门窗玻璃、窗帘、屋面维修。小型维修当日完成。做到路面、围墙、护栏无破损,门窗、窗帘、玻璃完好,墙面无脱落、破洞,墙体及屋面无渗漏。

电梯

维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2)确保升降电梯 24 小时正常运行,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电梯准确启动运行,停层准确。轿厢内、外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

(3)运行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及时排除故障。

(4)运行出现险情后,应有排除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

综合服务

随时到场。

根据学校主管部门工作需要,进行相关指派搬运工作、大型活动准备工作,随时候岗,尽量避免搬运物品受损及丢失,确保学校正常工作。

(3)工作时间安排:

①配电间值班要做到24小时有人职守。

②周末及其他假期必须安排一名维修人员值班,专干根据维修完成情况可安排维修人员加班完成平时不方便完成的维修任务。

③寒暑假的安排:由主管制定维修计划,报相关领导审核后按维修方案执行。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后留一名值班人员,其余人员可安排休息。

1.9.4 宿舍管理服务

(1)服务要求:

①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和学校工作安排,团结协作,文明向上,关心爱护学生,积极、认真、主动开展工作;

②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和学校寄宿生管理中心对生活老师的岗位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③不得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④学生及家长反响好,满意率在80%以上,不满意率在2%以下;

⑤寝室及周边区域卫生状况好,文化氛围健康而丰富;

⑥处理寝室内突发事件程序正确且及时、高效;

⑦各类过程资料、专项资料全面且详实。

⑧不能拿学生、学校物品回家或送别人,爱护学校财产,实行节约原则。

⑨发现学生精神状态不对或者身体不舒服时及时送医务室。配合医务室的安排,处理好问题。视情况的程度进行上报。一旦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向医务室和领导汇报。

⑩下雨天,随时做好学生回寝室换衣物、鞋子等情况。

未尽事项服从学校安排。

1.9.5电教维修管理人员服务职责

①做好学校电教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②学校电教室的日常管理,制定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③指导学校师生正确使用电教设备。

④协助学校完成各类活动的电器设备的调式,使用。

1.9.6司机服务职责

①司机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准驾车型。

②上班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驾驶车辆。遵守校方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学校利益。

③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④车辆行驶时,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停车,严禁超速,超载,严禁酒后驾车,疲劳开车。

⑤爱护车辆,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要保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⑥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油费、维修费用等,一经发现,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9.7体育器材管理服务职责

①根据场馆开放时间及时开关体育馆各场所门窗水电。

②保管好体育馆内设施设备,确保正常教学。

③管理好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学、体育训练服务,保证体育活动正常进行。

④定期检查,草拟体育器材添置计划,易损物品及时报告添置。

⑤体育设施、器材分类、编号、登记、保管工作。

⑥协助任课老师做好体育课所需器材准备工作,做好器材出借、回收、清点工作并记录。

2.人员配置要求
2.1人员配置

项目经理1人,助理1人,维修工9人,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16人,绿化工3人,宿管老师18人,体育器材管理员2人,司机1人,电教管理员1人,共计53人。

2.2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相关上岗证,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有学校物业项目管理经验。
(2)宿管老师负责人具有教师资格证,本科或以上学历。
(3)对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由公司配备统一工作制服),需按学校要求统一持证挂牌上岗,凡录用员工,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并交学校备案。
2.3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如保密等)不得透露本校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我校名誉,和我校师生交往不得散布流言蜚语,遵守我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
2.4物业管理用房由学校提供。私人财产自己保管,丢失自负。除宿管老师外,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员工用餐需按学生标准在学生餐厅刷卡自理。
2.5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纪处罚: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由学校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扫把、抹布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绿化工具等。

4.其他要求
4.1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坏的:照价赔偿
4.2 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丢失的:照价赔偿
4.3 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其他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提请法律制裁。
4.4 对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能力要求:
4.4.1具有完善的防风险、合法合规的管理执行制度。
4.4.2具有完善的各级人员培训制度,能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并执行。
4.4.3具有垃圾分类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垃圾分类要求。
4.5 对物业管理公司安全工作的要求:
4.5.1安全防火: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4.5.2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
4.5.3工作中安全防护,防止员工工作发生安全事故,防止对师生造成意外伤害。
4.6加强员工素质教育,文明服务,服务育人,积极参与并配合学校进行文明创建活动,共创文明校园。
4.7 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及费用的要求:全部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fc84cca****e07577a92 ****.36

按实结算。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经考核合格后,每季度第二个月的 15 号前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


0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科大支行(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校区内日常管理及服务、校舍及设施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学生公寓住宿服务、体育器材管理服务、司机服务。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履约时间及服务期限。

(6)履约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和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物业管理公司安全工作、人员保险等费用缴纳、保密条款执行、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运营绩效考核情况。
2、对物业管理公司运营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机构
由学校班子成员组成,具体落实部门:总务处。
(二)考核办法及时间
物业管理考核采用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随机满意度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核对人员数量、员工薪资待遇。
1.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考核:
(1)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财产损失,按价赔偿并按损失费 100%罚款。
(2)人数少于合同规定人数,则按合同规定的薪资比例扣除该人应发薪资的物业管理费。
(3)员工未按合同规定的,则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累计三次的则扣除该员工薪资的物业管理费。
(4)员工薪资待遇未按合同执行的,则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令其整改到位,累计发现三次则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甚至终止合同。
(5)由总务处负责日常检查考核和受理物业使用人投诉。凡属日常检查考核或其他部门投诉,确属物业管理委托单位未达到学校要求的,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2.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由满意度调查季度考核评分。
3.年度考核:
合同周期结束前一周,由学校领导与总务处对物业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予以评分。检查成绩占年度考核 40%,季度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成绩 60%。
“四考核”内容:日报告、周小结、月考核、年审签。
针对物业服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日报告:每日物业服务工作内容以图文并茂形式通过微信在群里汇报;
周小结:对本周物业服务工作内容进行小结和下周物业服务工作开展进行计划;
月考核:每月考核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岗位人数、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维修维护、宿舍管理、文明礼仪等,主管校长考核审签后,总务处牵头汇总,并按合同约定安排支付。
(四)合格标准
综合得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 85 至 90 分为“合格”;85 分以下为“不合格”。若“合格”,总务处负责与物业公司负责人约谈,拟定方案,解决不足;
若“不合格”,则后勤副校长与物业公司法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累计三次不合格则直接解除合同。综合得分 90 分(含),甲方全额支付物业费用,低于 90 分,与 90 分差额每分扣款 500 元。
三、其他规定
1、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总务处。
2、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细则》详见附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双方协商处理。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双方协商处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负责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人字楼梯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绿化工具等。

5、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因学校举行大、小型活动时,甲方应将活动方案及时提交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确保活动的有序、安全。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为员工购买保险,必须实施专业培训与教育。

5、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入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备案资料复印件,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和备案。

8、所配驻的物业服务人员素质需达到服务要求。乙方应具有优质用人计划奖补制度,适当提高优秀人才待遇。

9、开展意见调查,乙方定期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的意见,了解对物业管理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10、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4、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若支付行为因财政
支付通道的原因引起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承担本项目合同内的人工工资、保险、福利、加班培训费、管理费、和合理税金等相关人工费用。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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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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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服务期限三年,即****至****,合同一年一签。本次签订合同为第1年,自****至****止。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李彭超 法定代表人: 黄长
委托代理人: 熊小强 委托代理人: 易大舟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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