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许昌市建安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厂房(黄河鲲鹏产业园项目)C2厂房提升改造劳务分包项目评标公示
(招标编号:NTY****)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 01月 2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点击登录查看许昌市建安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厂房(黄河鲲鹏产业园项目)C2厂房提升改造劳务分包项目: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名:许昌鼎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5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许昌鼎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万金峰无;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许昌鼎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等级; -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初步评审 | 投标报价评审 | 排名 | 是否合格 | 最终报价(元) |
---|---|---|---|---|---|
河南万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是√ 否□ | 809250.00 | 3 | 是 | 809250.00 |
许昌鼎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是√ 否□ | 805200.00 | 1 | 是 | 805200.00 |
河南迪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是√ 否□ | 807100.00 | 2 | 是 | 807100.00 |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许昌鼎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025年 01月 27日,若公示期无异议,期满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其他
****
点击登录查看
许昌市建安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厂房(黄河鲲鹏产业园项目)C2厂房提升改造劳务分包项目
评标公示
一、项目概况
-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厂房(黄河鲲鹏产业园项目)C2厂房提升改造劳务分包项目
- (二)项目编号:****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 1月 22日
-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 (五)开标日期:2025年 01月 27日 9:30
-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七)最高限价:小写:810000.00元;大写:捌拾壹万元整。
- (八)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 《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二、开标记录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
1 | 河南万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09700.00 | 45日历天 |
2 | 许昌鼎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806000.00 | 45日历天 |
3 | 河南迪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807900.00 | 45日历天 |
三、初步审查情况
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
- 1. 河南万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许昌鼎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3. 河南迪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原因:
- 1. /
四、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初步评审 | 投标报价评审 | 排名 | 是否合格 | 最终报价(元) |
---|---|---|---|---|---|
河南万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是√ 否□ | 809250.00 | 3 | 是 | 809250.00 |
许昌鼎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是√ 否□ | 805200.00 | 1 | 是 | 805200.00 |
河南迪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是√ 否□ | 807100.00 | 2 | 是 | 807100.00 |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许昌鼎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五、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中标人)情况
-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许昌鼎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中标金额:大写:捌拾万零伍仟贰佰元整 小写:805200.00元 -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迪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亚培 联系方式:****
中标金额:大写:捌拾万零柒仟壹佰元整 小写:807100.00元 -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万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龙 联系方式:****
中标金额:大写:捌拾万零玖仟贰佰伍拾元整 小写:809250.00元
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无
七、是否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
无。
八、公示期:
2025年 01月 27日,若公示期无异议,期满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备注:
无。
2025年 01月 27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8楼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许昌市****
联 系 人: 万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