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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非自动评审]于都县农村交通及农村道路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城北客运站、寒信大桥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内容公开

江西赣州 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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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

【信息时间: ****】

于都县****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于都县****

一、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

邮 编:3423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赣州市****

联 系 人:曾莉

电 话:****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交了联合

体协议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1.2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桥梁负责人、施工现场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3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

术文件)响

应性评审标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

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

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

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4)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建议书”的要求填写“分包方案”, 且分包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款规定。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含有报价文件中的内容、表格及任何与报价有关

的金额。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组成、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报价函中的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

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应当否决其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设计方案:12 分

施工总承包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企业资质:3分

企业业绩:3分

履约信誉: 3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投标报价)70 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2.2.2

设计方案

12分

1、设计说明 (2分)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各专业设计说明齐全,且符合相关法律、规范。

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好得2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良好得1.8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基本符合得1.6分;以上说明未提供或设计不符合要求得0分;

2、建筑设计 (2分)

对设计的总平面图,规划分析图,交通分析图,平立剖面图, 大样图,构造做法明细,单体设计图的数量和深度进行评审。

以上设计提供齐全且设计好得 2 分 ;以上设计提供齐全且设计良好得 1.8分;以上设计提供齐全且设计基本符合得 1.6分;以上设计未提供或设计不符合要求得 0 分;

3、结构专业设计 (2分)

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各功能区荷载取值、抗震要求、结构计算指标等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任务书要求)

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好得2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良好得1.8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基本符合得1.6分;以上说明未提供或设计不符合要求得0分;

4、给排水专业设计 (2 分)

给排水专业设计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好得2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良好得1.8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基本符合得1.6分;以上说明未提供或设计不符合要求得0分;

5、电气专业设计 (1分)

电气专业设计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电气总平面 图和单体施工图、配电系统图等内容完整性。

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好得1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良好得0.9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基本符合得0.8分;以上说明未提供或设计不符合要求得0分;

6、暖通专业设计 (1分)

暖通专业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备表、系统流程图、平面图(通风、空调、防排烟)、各种风管布置图等内容完整性。

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好得1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良好得0.9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基本符合得0.8分;以上说明未提供或设计不符合要求得0分;

7、桥梁工程(2分)

①跨径布置与推荐桥型选择合理性(1分)

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好得1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良好得0.9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基本符合得0.8分;以上说明未提供或设计不符合要求得0分;

②桥梁结构推荐方案合理性、施工工艺,桥梁比较方案论述(1分)

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好得1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良好得0.9分;以上说明提供齐全且设计基本符合得0.8分;以上说明未提供或设计不符合要求得0分;

评审依据:提供设计方案。

2.2.3

施工总承 包方案

6分

1、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1分)

好1分;良好0.9分;基本符合0.8分。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组织管理协调(1分)

好1分;良好0.9分;基本符合0.8分。

3、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分)

好1分;良好0.9分;基本符合0.8分。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1分)

好1分;良好0.9分;基本符合0.8分。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计划及目标管理的措施 (1分)

好1分;良好0.9分;基本符合0.8分。

6、冬季和雨季、高温施工方案、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1分)

好1分;良好0.9分;基本符合0.8分。

评审依据:提供施工总承包方案。

2.2.4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1、投标人人员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得2.4分;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0.3分;

3、拟派桥梁负责人具有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3分;

本项满分3分。

评审依据:凭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电子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计分,未提供则该项不得分。

2.2.5

企业资质

3分

1、投标人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得2.4分;

2、设计单位具有以下之一资质条件的加0.3分;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的。

3、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加0.3分;

本项满分3分。

评审依据:凭资质副本扫描件计分。

2.2.6

业绩

3分

投标人(或施工方)自****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每承建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9亿元及以上房建项目施工业绩的加1.5分,提供2个的加3分,本项最多加3分。

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至少三项证明材料扫描件计分:a、中标通知书;b、施工合同;c、竣工验收备案表;d、主要施工图;e、全国公路建设市****

2.2.7

履约信誉

3分

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

评审依据:

采用《全国公路建设市****

投标人应附《全国公路建设市****

2.2.8

投标报价

70分

投标报价采用如下方式计分:

(1)施工图设计费采用响应要约价的形式,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费要约价为人民币175万元。

注:设计费响应要约价得20分。投标人响应报价为有效报价,不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2)于都县城北客运站建安工程费按照下浮系数报价,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下浮系数。以下施工建安费报价只是投标报价为了体现下浮比率的暂定价,不是合同价。中标后,在项目总承包单位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完成并图审后,由中标人按现行房建定额和取费标准编制施工图预算价,经招标人及于都县财政预算评审后,作为招标控制价。按招标控制价×(1-下浮系数)作为合同价,最终建安费结算价以于都县财政结算评审或审计决定结算价为准。

工程的有效下浮系数为6.00%—9.00%。各投标单位结合自身条件自报下浮系数,并按以下方式计分:

下浮系数

报价得分

6%

14

7%

16

8%

22

9%

30

(3)于都县****

注:投标人响应此固定要约下浮比率的得20分,不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1)得分+(2)得分+(3)得分。

注:所有专家的评分取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排序人,最高分得分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当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以设计方案→施工总承包方案→业绩得分高者优先,当中标排序人出现并列时,并列者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排序。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各项目相加汇总。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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