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清淤及整治工程)(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清淤及整治工程(第二批次)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清淤及整治工程)(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清淤及整治工程(第二批次)施工)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至****。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第四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2个月
(5)项目经理:赵鸿,一级建造师(津****399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津建安B(2014)****)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近五年(****~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2个月
(5)项目经理:李庆,一级建造师(津****488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津建安B(2018)****)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近五年(****~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墨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2个月
(5)项目经理:孙正,一级建造师(津****172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津建安B(2011)****)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近五年(****~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联系人:杨工,郝文杰、张勇、吕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浩伟
电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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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