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项目专家评审公告
(招标编号: HBYZ-2025-0211-09)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企业主体作用、院校基础作用和社会培训机构重要作用,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培训定点机构)面向所有具备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开放,包括各级各类院校(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等。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取得学校设立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批复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愿意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宏观指导下,热心承担培训任务。
- (三)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理论教室、实训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配备开设的专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MT动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资料等,办公场地、教学场所和实训场地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
- (四)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与培训专业、设备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队伍。开办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理论课教师和1名实习指导教师,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学资格。
- (五)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材。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统一使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发行的教材。
- (六)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信息和渠道,就业指导得力,能为培训学员提供推荐就业服务,学员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 (七)社会信誉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无有效投诉、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法行为。
- (八)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 (九)报名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培训场地配备固定或移动监控设备,以便于主管部门对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监管。
- (十)综合实力较强、社会信誉度好的,且能够认真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 ****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报名资料:
凡是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评审的培训机构在报名时间内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组织登记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至点击登录查看(保定市高新区源盛水岸国际天鹅座13层1316室)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保定市高新区源盛水岸国际天鹅座13层131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保定市高新区源盛水岸国际天鹅座13层1318室
七、其他
评审办法:
本次专家评审,由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考核评审,对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选取前5名的培训机构为定点培训机构,评审认定结果在评审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评审结果无异议后,与最终选取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签订协议(合同)。
培训服务期限:
本次选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服务期限为3年,如国家、省、市新的政策文件规定的选定培训机构方式、服务期限等与本次专家评审选定培训机构不一致,以最新的政策文件为准,并根据新的政府文件延续或重新选定培训机构。
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高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关于点击登录查看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项目评审公告信息》的形式告知所有培训机构。
其他要求:
- (1)评审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需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评审响应文件密封与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盖单位公章,封皮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培训机构名称、递交时间等信息"。
- (2)相关费用: 本次评审活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专家评审费、代理服务费等)均由最终确定的定点培训机构承担。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审。
- (4)评审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及确认收到: 发送各报名培训机构邮箱内,发送成功即为各培训报名机构收到。
- (5)参审单位要求澄清评审文件截止时间: 参审单位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递交参审时间截止前3日前提出,形式书面提出,参审单位需及时关注自己单位的邮箱查看评审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参审的,后果自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
联系人: 张青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源盛水岸国际天鹅座13层1316室
联系人: 刘万超
电话: ****
电子邮件: ****@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