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 技术(服务)要求 1.1车辆要求: (1)承担采购人通勤任务的车辆必须是自有车辆,车辆外观为统一颜色、统一标志。 (2)投入服务的大巴为50座或以上,不少于3辆。中巴23座,不少于2辆。 (3)所有车辆的有效证照齐全,并确保每年检验合格,持有营运资格。 (4)所有车辆车龄不超八年,且行车里程在300000公里以下。投标时提供行驶证及最近一次保养记录(附行驶里程数)。 (5)承担通勤任务的车辆必须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乘客,每座位保额不低于20万元),附加三者医保外责任险(不低于20万元),车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司机+乘客,每座位保额不低于80万元),附加司乘医保外用药保险(不低于20万);交强险,车船税。(投标时提供保单复印件) (6)通勤任务的车辆座椅干净整齐、不能有破损,保证车内设施正常,车况良好,车厢内整洁,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7)有运行良好的冷暖空调系统,夏季发车前提前20分钟开启空调,保证车厢温度适宜,车内温度可控制在18-22℃。 (8)按交通主管部门要求配置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 (9)配备车内监控(若出现乘客遗失物品、车辆超载等情况,采购人需调取监控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投标时供应商须提供车内监控设备照片。 (10)车辆每月定期清洗座位头套及窗帘、车厢整洁、无垃圾杂物、无异味。 (11)按交通主管部门要求配备灭火器、安全锤、三角木和警示牌等。 (12)如有必要协助采购人在通勤车上安装计费装置,其收入归采购人所有。 1.2驾驶人员要求 (1)具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客车经验,持有相应车型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经过专业培训驾驶人员。(投标时必提供相应车型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复印件) (2)三年内无重大事故记录。(投标时提供交警部门证明) (3)驾驶员体检符合驾驶岗位。(投标时提供体检报告证明) (4)在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服务司机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司机,否则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1.3整体服务要求 (1)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责任与采购人协调沟通、安排车辆调度等工作。 (2)建立含车辆配置、驾驶员服务、安全保障、线路熟悉、运作机制等方面的运营服务方案。 (3)驾驶人员人员至少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培训和考核;配备应急机动车辆和替班司机,承诺 24 小时响应用车需求,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全天 24 小时内调整用车时间,并保证提前 15 分内到达指定地发车,如有司机替换情况,中标商至少提前 1 小时告知采购人。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交警、交管、城管及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按合同要求提供专业、规范、安全、优质的交通运输服务保证车辆在规定时间前到达始发站点,根据采购人制定的时间表按规定的时间、车型、路线等定时定点发车往返,不得出现误班情况,一经发现误班,每一次从用车费中扣200元,一个月内出现三次的,采购人可直接终止合同,未经采购人事先同意,不得停班。 (5)投标人须对通勤车司乘的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承诺。每个月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的量化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日常安全监管和各类测评满意度调查(详细表格见附表),发生投诉事件的,按投诉事件的严重程度,扣除当次应支付车费的10-50%;测评获得满意度、基本满意度连续两次不足60%,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作出终止合同之日后30天内无条件退出,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司机应作好各趟通勤车的发车时间、到达时间及运行过程是否正常的记录。 1.4安全运营: 中标人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营运方案 : (1)要制定合理的日常通勤用车保障方案、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的临时增加车辆的需求。 用车保障方案应包含并不仅限于:按照采购人指定的路线、停靠站、时间点接送等。 应急预案应包含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突发事件处理收到报告后在 30 分钟内采取措施并通报采购人,指派专人赴现场全权负责处理,并在 1 小时内安排车辆接送。 通勤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故障无法继续安全行驶时,应迅速另派车辆安全疏运,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通勤车因受执法部门检查致通勤车延误超过 15 分钟或以上时,应另派应急车辆转运乘车教职工。 如出现不可抗力(交通管制、戒严、自然灾害等),导致车辆无法按照“时间表”准时运行,中标商应在 30 分钟内通知采购人或乘车教职工,否则因此造成的教职工交通费用由中标商承担。 (2)在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时期,应严格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做好人员防疫、车辆消毒工作,并积极配合采购人防疫要求做好体温、行踪申报等防疫、消杀工作。 (3)有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全年开展安全培训至少于 4 次,安全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学习。 (4)制定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投标人每月对车辆普查至少一次,日常用车驾驶员出车前、出车后必须对车辆进行常规安全检查)。 (5)建立定期维护保养车辆管理制度,投标人按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三个类别制定具体方案。 (6)要求安排1名负责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该安全人员应持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5违约条款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在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有分包、转包情况,或提供服务的车辆与投标承诺的车辆不相符。 (2)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失误的。 (3)乙方服务出现投诉或者经考核师生满意率达不到 90%时,乙方未能尽快对投诉开展调查处理,并及时改进工作,经甲方三次书面要求整改无效的。 (4)乙方未能完成规定服务目标或服务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考核标准,情节严重的,或者经考核不及格,未能在限期内整改至符合考核标准的。 (5)乙方服务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及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