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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 |
2、采购项目名称:瀍河区纪委廉政教育基地餐饮服务目招标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5、评审日期:****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瀍河政采磋商(2025)0001号-1 | 瀍河区纪委廉政教育基地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 | 洛阳善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 | 46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6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瀍河区纪委廉政教育基地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 | 主要为瀍河区纪委监委职工、廉政教育基地职工提供餐饮服务(早餐与午餐),同时提供周六、周日、节假日值班职工餐饮服务以及交办的其他活动中的餐饮服务,保障品质及餐食多样性(周内每天菜品不重样)。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王小庄(组长)、蒋俊霞、王勇(业主评委)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收费金额:7,82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及电话:洛阳市瀍河回族区财政局采购办;0379-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洛阳市****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城市广场H座2403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