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廉政教育馆陈列布展项目监理服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黄冈廉政教育馆陈列布展项目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鸿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冈市****
中标(成交)金额: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
服务类
名称:黄冈廉政教育馆陈列布展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监理过程完整、程序规范、工作到位、结果符合设备交付使用的验收要求;监理报告清晰、资料完整,是项目执行全过程的真实反映;对采购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
服务时间:项目前期准备、施工期、工程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四、评审专家名单
程水莲、杨亚华、付娅妮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评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评标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递交1份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未按上述规定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团风县****
联系方式:0713-6031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713-6307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凯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