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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高埗镇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项目(一期)设计评标报告

广东东莞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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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市****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项目(一期)设计
标段(包)名称 东莞市****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项目(一期)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 **** 13:15:04
公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东莞市****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项目(一期)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

(3)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5)建设规模:东莞市****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项目(一期)设计,涉及上江城村等村基础设施建设及8条道路升级改造,分别为:①振兴东四横路,道路全长0.63km,振兴西四横路,道路全长0.48km,城市次干路;②兴隆街,道路全长0.92km,城市支路;③凌屋横三路,道路全长0.38km,城市支路;④低涌横一街,道路全长0.174km,城市支路;⑤高龙路支路,道路全长0.264km,城市支路;⑥众兴街,道路全长0.5km,城市支路;⑦中心路,道路全长3.5km,城市次干路;⑧东联小学周边道路,道路全长0.5km,城市支路;路线总长度约7.348km,在现状道路基础上,对道路进行路面修复、沥青罩面、拓宽机动车道、改造非机动车道、增设及改造人行道、改迁现状乔木、完善交通标线、完善给排水及电力、通信照明设施等。

(6)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后续配合服务的周期,以及各阶段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如下: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如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约,并不支付任何费用;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工程设计概算书和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手续及概算造价备案等;3.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配合服务: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项目投资金额:总投资约13757.8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2173.64万元。(具体建设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本项目须限额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不能突破工程估算的总投资金额,其中初步设计概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能突破工程估算的建安工程费,施工图预算不能突破经批复概算的建安费。)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东莞市****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项目(一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内容。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以及满足道路通行必要的辅助设施(国家未规定的除外)。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9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3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6人专家于****15:30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表》。

三、开标、评标情况

(一)开标:

本项目于****至****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及附件。至投标截止时间****15时00分,一共4家投标单位上传了投标文件,以下为本次招标的投标及开标情况。

1.投标情况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家数:4家;

(4)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家数:3家。

具体投标收标情况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收标会议情况记录表》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情况

(1)开标时间:****15时00分;

(2)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3)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先开启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暂不予开封,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具体投标收标情况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收标会议情况记录表》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情况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标结束后,直接在评标室开启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计算评标价的平均值,投标人无需到场参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情况记录在案,具体开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二)评标:

1.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9:30时至****13:30时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9)。

2.参加评标会议人员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3.评委守则

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及方法对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和打分,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3家(全部通过),不通过家数:0家;

具体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2)资格评审

通过家数:3家(全部通过),不通过家数:0家;

具体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3)详细评审打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和打分,各投标人的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4)澄清:没有要求投标人澄清。

5.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及方法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报价算术性修正、详细评审和打分,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3家(全部通过),不通过家数:0家;

具体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2)详细评审打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和打分,具体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3)澄清:没有要求投标人澄清。

6.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没有发现串通投标情况。

四、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1

/

/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设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一: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 分

根据对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 分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5 分

根据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3 分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3 分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4 分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2)

主要

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8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2)项目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4分,最多加12分。

注:①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②需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注:

① 一般通用工程,E1宜取0.6,E2宜取0.3;

②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E1宜取0.2,E2宜取0.1;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分

投标人承接过的市****

(①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②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③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④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分

基本要求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5分;

业绩加分

20分

设计类似业绩:(20 分)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至今承接过总投资≥5000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需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七、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总得分

名次

备注

1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7.08

55

10

92.08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2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92

55

9.98

96.90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3

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

55

9.96

91.26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名次

投标人名称

备注

1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完成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全部评审后,汇总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一、附件

详见各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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