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费森血透机保修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 14:07 |
预算金额 | ¥3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琪、贾凤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连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琪、贾凤徕**** | ||
附件: | |||
附件1 | 综合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费森血透机保修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点击登录查看肾内科费森血透机保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四)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
具体说明:本项目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截至开标时间止,仅有沈阳铭瑞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截至开标时间止,仅有沈阳铭瑞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点击登录查看组织专家论证小组,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论证专家一致认定,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设置合理,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未发现排他性、倾向性条款和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
综上所述,参照《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本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由沈阳铭瑞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本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铭瑞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三、公示期限
****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大连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大连市****
联系方式:孙琪、贾凤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