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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明、开春高速收费系统完善增设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功能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东佛山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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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明、开春高速收费系统完善增设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功能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16:16:00
公告
公告标题:关于广明、开春高速收费系统完善增设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功能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内容:

关于广明、开春高速收费系统完善增设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功能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明、开春高速收费系统完善增设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功能。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申请理由: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公路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工作的通知》(粤交路便函〔2024〕38号)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工作调研督导的通知》(粤交路字〔2024〕27号)文件要求,广东省是第一批公路大件运输数字化提升的试点单位,全省各级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交办公路函〔2024〕180号的要求,以及交通部《大件运输许可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规定,加快开展公路大件运输许可系统(跨省、省内)、治超、收费系统(部分功能模块)升级改造工作。该系统升级改造为新增开发大件运输车辆检测结果录入功能,在大件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可以检测《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与实际车货等信息是否一致,具备收费站线上接收许可名单信息,线上反馈检测结果的能力。

根据以上文件要求,结合广明、开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实际情况,本次拟对广明、开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完善增设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功能。由于软件版权原因,其他供应商无法实施该项软件功能增设完善工作,故本次软件功能增设完善拟委托广东利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符合广明高速《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条款“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也不可能使用其他任何采购”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五、预成交候选供应商:广东利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对该项目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4时),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点击登录查看综合管理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月玲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广明高速管理中心

电话:****

监督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综合管理部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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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
增设完善收费系统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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