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道、航道整治砂石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水河湖〔2021〕1号)、《北流市****
一、成交情况
1.竞得人名称: 北流市新农贸易有限公司
2.竞得人注册地址: 广西北流市****
3.成交时间:****
4.成交地点: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点击登录查看
5.成交综合单价为 37.00 元/m3,拍卖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零叁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人民币¥: 22034.98 万元)。
二、出让清淤疏浚物的基本情况
1.出让标的:北流市****
2.位置:北流市****
3.可用砂石总量:累计限制疏浚物可用砂石资源总量为595.54万立方米,其中卵石含量约为186.60万立方米,河砂含量约为408.94万立方米。
4.疏浚物价值及综合单价:经评估,本次拍卖出让的清淤疏浚物价值为16078.69万元,砂石综合单价为26.9985元/立方米。
5.出让期限:72个月工期(若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竞得人应在出让期限内进行砂石处置活动,若处置疏浚物蕴含砂石总量提前达到限制的砂石资源总量(595.54万立方米),则出让期限提前终止。
三、相关手续办理
1.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须持本次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到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公开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并可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点击登录查看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金,出让金纳入北流市财政统一管理。
3.签订《出让合同》后15日内缴纳不得少于出让金的30%;余下的出让金可随砂石综合利用实施进度缴纳,也可在签订合同1个月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出让金。
4.竞得人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出让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按2‰每日的标准加收滞纳金;同时,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5.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相关规定缴纳出让金后,由竞得人持有关缴费凭证、出让合同等材料到点击登录查看备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对竞得的北流市****
6.竞得人不履行本次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义务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无偿收回本次拍卖的北流市****
四、公示期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即****~****。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 3月 7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邮寄(以发出或者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书面材料形式(以送达时间为准)报送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北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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