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7路、G21路道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D-7路、G21路道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最高响应限价:0.60%(费率)
7.开标时间:****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0.23%(费率)
(2)项目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2.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0.29%(费率)
(2)项目负责人:封美丽
3.第三中标候选人: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0.40%(费率)
(2)项目负责人:肖敏
4.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须出具完整审计报告(通过市审计部门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格),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三、公示期
****至****。投标人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
四、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3.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和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五、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ahtba.org.cn/)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最终中标人,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特此公示。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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