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03773H | 贵州佳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98907.5元 |
2 | ****MA6HWR319Y | 贵州诚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99865元 |
3 | ****MAAMOUPJ16 | 贵州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99315元 |
扁担山镇普里村产业路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
中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自治县****点击登录查看招标的扁担山镇普里村产业路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已于****15时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佳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98907.50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点击登录查看(姓名)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诚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99865.00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黄明亮(姓名)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99315.00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莫俊华(姓名)
中标结果公示至****,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自治县****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