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集中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现将相关单一来源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北雄安分公司2025-2026年度物业服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立项原因及实施目标
为保障河北雄安分公司职场物业服务工作,根据公司采购管理有关办法,综合部开展物业服务供应商采购工作,为分公司提供保洁、司机、办公区前台及各项会议保障等服务。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58.99万元(2年)。
本项目预算列支在“业务及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业务及管理费-安全防卫费/业务及管理费-职工福利费科目”项下,本项目预算已编制。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2年的物业服务。
(四)服务内容要求
1.前台服务
该项目负责对位于雄安新区****
工作内容要求
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做好大门入口、办公楼入口的疫情防控工作;担负防疫、防抢、防盗、防破坏、防火和防滋扰等工作;对来访车辆出入、停放进行管理;对公司常态运行的中央空调、供暖设施、电梯、水电系统基本熟悉,能够日常巡查并处理紧急操作等。
员工职业标准
选配1名政治合格、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训练有素的女性前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需经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具备从事秩序维护工作业务技能和素质。
2.保洁服务
该项目负责河北雄安分公司办公楼内外部卫生保洁;本部领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理等综合服务。其中包括大小会议室2个,接待室1个,办公大厅,卫生间等;保持日常针对性消毒,杜绝流行性传染病毒在办公区域的传播。
员工职业标准
要求中标单位选配2名保洁人员提供服务,服务人员应在45周岁左右,为保洁人员提供薪酬福利、各种社会保险、工作服、物料、消毒药剂等,统一着工作服,统一管理、培训;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体格健全,品行端正,具备相关职业技能,满足岗位需求。
保洁标准要求
建筑物内地面及地面设施:无杂物、无积尘、无污渍、基本无脚印、目视光亮(反光均匀)手感光滑、设施洁净、摆位整齐标准、手触基本无尘;门窗及墙壁设施:无浮沉、无污迹无水迹、无手指印、目视洁净、光洁明亮、手触基本无尘;卫生洁具:无浮沉、无污迹、无水渍、无锈渍、目视光亮、手感光滑;大理石台面及地板设施:无杂物、无积尘、无污渍、基本无脚印、目视光亮(反光均匀)手感光滑、设施洁净、摆位整齐标准、手触基本无尘。
3.公务车司机服务
公务用车驾驶员必须由具有所驾车型有效驾驶证照的专职人员担任,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公司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热爱本职、服从调度、热情周到、安全驾驶,做到:
1.自觉参加单位定期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驾驶技能等专项培训。
2.定期检查所负责的车辆,确保车辆整洁、车况良好,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车辆管理人, 防止车辆带故障运行和发生安全交通事故。
3.每次出车前,应提前确认所驾车辆是否在线,是否具有已审批的“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单”,并检查车辆统一配备的物品,了解和熟悉出车目的地行驶路线,按出车时间提前在出车地点等候乘车人员,保持良好服务状态和工作作风。
4.驾驶车辆时须系安全带,礼让行人、规范驾驶;严禁疲劳驾驶、超速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和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的车辆。
5.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车辆和调换指定驾驶车辆,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服务对象驾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严禁公车私用。
6.做好保密工作,对乘车人的谈话,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7.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车辆管理人和综合部相关负责人;涉及交通违章罚款及扣分由驾驶员自负;涉及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按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五)验收/考核标准及付款安排
1.验收/考核标准
(1)供应商在提供物业服务期间能按时、按质提供相关物业服务;
(2)在提供服务期间供应商未受到相关行业相关停业通知。
2.付款安排
本合同付款方式为转账,货币种类为人民币,每月第一周我公司与供应商对上月度物业服务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完成支付。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本项目预算总金额。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任意3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提供经营状况良好,且参加招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存在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须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与我公司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
10.本项目非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四、公示期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以上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公示联系人联系。
五、公示联系人
(姓名:于洪福 邮箱:****@pi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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