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道协〔2025〕29号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2025年2月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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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路运输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4〕3号)、《道路运输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服务管理规范》(T/GAHTI 003—2025)有关规定及《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印发2025年广州市****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我会”)组织开展了2025年2月广州市****
公示的起止时间为****至****。如第三方监控机构对公示评价结果有异议的,须于公示期内主动向我会提出异议申请,并针对有异议的项目提供相关材料(材料接收邮箱:****@163.com)。公示期内未向我会提出异议申请的,视为无异议。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我会将根据异议材料,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实,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核实无误的维持原考核结果,并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公示结束后,由我会公布服务质量考核报告,并报行业主管部门。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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