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点击登录查看沂水县魏家河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电话:****
附件魏家河公示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