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襄垣县“一河三湖”高质量发展规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牵头供应商: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兴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报价:860000(元) | 86.09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襄垣县“一河三湖”高质量发展规划项目 | 襄垣县“一河三湖”高质量发展规划项目 | 襄垣县“一河三湖”高质量发展规划 | 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政策规定标准,全程提供优质服务 | 一年 | 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瑞芳,常斌(第1包采购人代表),吴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2)支付标准:总投资100万元以下,按规定计费后下调20%;总投资100万元-500万元以下,按规定计费后下调30%;总投资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按规定计费后下调35%;总投资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下,按规定计费后下调40%;总投资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按规定计费后下调45%;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按规定计费后下调5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3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
1附件信息:
107.4K
29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