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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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收回清远市**** | ||
项目业主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一)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按收回 土地评估中间价值作为计费基数计算土地评估费用。 (二)对评估费用不打折扣,按照上述(一)评估收费规定推算出按标准应收取的标准评估费用,由参加本次的评估机构平均收取(考虑到评估作业成本问题,若计得平均每家评估费用低于0.2万元时[含0.2万元]时,委托方按保底价每家0.2万元支付评估费用)。 (三)若非乙方原因需要重新评估并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书时,乙方收取评估费用为第一次应收评估费用的50%。 支付条件:评估成果经清远市**** | ||
选取中介机构方式 | 一选多随机抽取 | ||
业务单位咨询电话 | **** | ||
监督举报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东银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中介机构联系地址 | 东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