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路(檀树一路至星光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招标概况 | 天成路(檀树一路至星光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于**** 在武汉市****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中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富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费率 | 1135.4184 | 1151.0956 | 1140.8477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辉 | 李传超 | 申哲展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鄂****3611 | 鄂****5146 | 鄂****2682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中标公示时段 | **** 16:02:59 至 **** 16:02:59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城管花园2单元203室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姚亨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430100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163.com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姚亨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市蔡甸区市政工程建设运营维护中心 | 联系人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联系人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