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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004包政府采购合同

辽宁抚顺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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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004-001

二、合同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004包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抚顺市****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大智无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二次)无人机飞防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实施作业的无人机每架必须投保不低于 20 万元的第三者意外险,否则没有投标资格。2、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需无不良信用记录,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3、投标单位应具备规模化飞防作业能力,保证 24 小时内到达指定防控位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任务(须提交承诺书)。4、采用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国家级或省级以上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认证合格证书,零排放,减少环境污染,降低作业风险并能够根据不同作物和不同生育期调整飞行高度和速度。环境风速应小于三级风(≤3.3ms),温度 12~30℃,针对现有主流无人飞机型号,建议飞行速度 3-5ms,喷施药液量不少于 2 升亩(根据不同作物和生育期适当调整)。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的高度)根据载荷重量适当调整,载荷重量<30L 的飞行高度 2-3m、载荷量≥30L 的飞行高度 3.5-4.5m。5、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阻 挡):NCC FCC:≥5km;SRRCCE MIC KCC:≥3km;6.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30m(感知 15 米远 0.5cm 半径横拉网线;感知30米远多股高压线);7.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避障方向:根据飞行方向实现前后方避障;8、实施作业服务的无人机操作人员须取得相应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9、实施作业服务单位须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控系统。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

主要标的数量:39000

主要标的单价:6.97元

合同金额:271,83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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