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
发布时间:****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咨询电话: | **** |
工期要求(天): | 12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922700.00 | 项目发包价(元): | 876565.00 |
资金来源: | 叙州****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 15:0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或转账提交(包括网银转账)。 | ||
项目所在地: | 叙州区 | ||
选取地点: | 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项目地址: | 柏溪街道土地村1组 |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为宜宾市****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持有在投标所在单位最近连续1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 | ||
项目特殊要求: |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项目施工内容明细。 3.工程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4.工程完工验收后业主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的80%,审计完成后拨付到项目结算价款的97%。质保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工程质保期满并无其它问题(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退还质保金。若因上级财政资金未按期付款导致甲方未按期付款的,视为特殊因素,甲方需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重新商议付款时间,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可按照重新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由此产生的书面资料与本合同拥有同等法律效应。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须持证上岗(提供社保证明)。 6.履约保证金及民工工资保证金: 乙方提供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等: (1)乙方应按签约合同价的5%以银行转账形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按签约合同价的5%以银行转账形式向甲方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无民工工资纠纷,甲方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否则甲方有权利顺延退还保证金支付时间,直至无相关纠纷为止。 (4)若乙方存在违约情形、不及时结清民工工资的情况,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尚有剩余的在前述期限内无息退还乙方,扣完尚不足以全额支付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7.用工要求:发放劳务报酬8.8万元及以上,参与工程建设人数9人及以上,其中脱贫人口、监测人口等重点用工人数3人及以上。 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含税价(税率为9%)若中标单位实际税率低于9%则以中标单位的实际税率结算。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zip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