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市**** 3.3 人员要求 拟派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市**** (2)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4)合同签订时投标人人员资质条件须以上条款一致,否则不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 (5)投标人需承诺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人员无疑似职业病(自行提供承诺函)。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截图查询时间需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间的时间,需体现出年月日)。 (3)HSE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需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需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 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