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解除四川德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五分店等28家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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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政策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解除四川德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五分店等28家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详见附件),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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