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松江院区(一期)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技术服务、节水评估技术服务、排水方案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点击登录查看松江院区(一期)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技术服务、节水评估技术服务、排水方案咨询服务:
中标人 | 上海骏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 | 50万元 |
二、其他:
文件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松江院区(一期)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技术服务、节水评估技术服务、排水方案咨询服务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开标时间 | 2025年 3月 14日上午 10:30 |
评标时间 | 2025年 3月 21日上午 11:00 |
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 2025年 3月 21日 |
中标结果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3月 24日 |
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 | 秦志龙、计文青、曹瑾、崇凯、娄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上海骏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上海诺山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单位如对竞磋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递交质疑投诉函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送达本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上海市****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点击登录查看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洋,监督电话:****。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河路 110号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15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上海市****
联 系 人: 沈建强、邹琼
电 话: *****1152/115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