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2〕4号)要求,现对2024年度佛山市****
本次公示时间从****至4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电子邮件、信函形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信封注明“诚信评价”字样)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意见中反映的问题或情况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证明材料应真实准确。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相关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相关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匿名提出意见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7—****
电子邮箱:****@jtys.foshan.gov.cn
通信地址:佛山市****
邮政编码:528000
附件1:2024年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et
附件2:2024年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et
附件3:2024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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