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
点击登录查看,于****组织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地 址: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大楼11楼1101室
邮 箱:****@163.com
附 件:
1.《内蒙古自治区****
2.《内蒙古自治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