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
申报基础条件
1.参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参聘单位成立时间超过3年;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且拥有5年以上税务代理经验;参聘单位中半数以上成员须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
3.参聘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有违规情形但经有权部门认定已完成整改,无可能影响本次代理服务,代理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及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本项由参聘单位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
二
服务内容及限价
1.代理江南水泥厂2025年度日常税务咨询和纳税申报事项,提出合理化的纳税建议,及其他涉及财务、税务等方面问题的咨询事项。
2.本项目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报价为含税全包价格,且必须是一个确定的金额。
三
参聘文件要求
1.参聘单位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应拥有5年以上税务代理经验的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3.报价单,报价为全包含税价,委托方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4.参聘单位****以来为国有企业提供类似税务代理工作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详细介绍案例2个并提供合同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余案例表格陈述);
5.本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简介及其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与现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请注明,否则影响评分);
6.参聘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有违规情形但经有权部门认定已完成整改,无可能影响本项目顺利进行的法律诉讼(本项由参聘单位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
参聘文件需按以上要求编写目录、顺序装订,一式两份。
四
其他事项
1.参聘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参聘单位公章,封袋上要注明项目名称、参聘单位名称。
2.被选聘的单位在参聘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减少或任意调换。
3.我司将组织专项评选,确定1家中选机构。评选结束后将通知中选单位,未获通知者为未中选。
4.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参聘单位及人员资质占总分25%,工作业绩占总分30%,报价占总分40%,文件要求占总分5%。
5.如申报单位不足三家,我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竞争性谈判等其他评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或重新组织选聘。
6.申报截止时间:****16: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或邮寄)至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