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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坪县解放路以南、杏园路以西KP-25C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二次)成交公示

新疆阿克苏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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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坪县****

受出让方点击登录查看委托,解放路以南、杏园路以西KP-25C,编号:****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于****10:00—****19:30在阿克苏地区****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标的物:柯坪县****

竞得人:柯坪县柯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时间:****

成交价格:946.24万元(大写:玖佰肆拾陆万贰仟肆佰元整)

二、成交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号

宗地总面积

21027.66㎡

宗地坐落

东至杏园路、西至迎宾大道、南至幸福路、北至解放路

出让年限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

1.4-1.7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36

主要用途

住宅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住宅用地(配套30%以下商业用地)

21027.66㎡

二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73.1223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70

起始价

946.2447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三、申请办理出让登记的时限

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相关法规执行。

四、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1.公示时间:****-****

2.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与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

3.竞得人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期满后30日内前往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地确认书》,开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表》。

4.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后,持《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出让合同》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

5.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土地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朱安平 联系电话:****、****

技术人员:莫星星 联系电话:****

地址:柯坪县****

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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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坪县****

附件: 柯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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