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大新县龙门河(武阳山文化体育公园)提升建设工程项目(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红线范围190692.10㎡,其中水体面积55548.37㎡;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41643.73㎡;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健身步道2.6公里,新建球类项目7人制足球场2个、篮球场2个、羽毛球及排球场2个、乒乓球场;新建健身广场、儿童游乐设施等。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3月25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3月 28 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捷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品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捷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品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广西捷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广西品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29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何春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桂****;身份证号:**********308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身份证号:**********583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2022年宁明县城中镇(驮龙村、下州**** 2、2024年宁明县****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广西捷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分 广西品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耀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17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海峻(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桂****;身份证号:**********58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农志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身份证号:**********00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大新县****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南君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96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一波(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桂****;身份证号:**********00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小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身份证号:**********032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监狱基础设施完善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及项目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大新县**** | 投诉受理电话 | ****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