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的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二期工程工区交安工程(混凝土护栏及波形护栏(含轮廓标、防眩板))劳务合作招标已于****上午10时30分在贵阳市****
序号 | 投标人 | 报价金额(万元) | 综合评分 | 备注 |
1 | 贵州大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43.68 | 99.9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贵州平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441.98 | 99.7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贵州中泰信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446.01 | 99.67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至****,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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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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