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双方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交接资料完整,验收手续齐全。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经物业管理职业培训,专业操作人员取得相关岗位证书。 4.按照《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布信息。 5.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物业收费收支合理,没有价格违法行为。 6.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制定管理服务方案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健全的物业管理制度、岗位考核制度、工作流程及各类应急预案,监督执行严格,品质管理有效。 7.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8.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类检查、考核及其他专项工作。 9.设有物业服务中心,每日不少于8小时在物业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进行业务受理,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属于建设单位保修责任的或者需要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要做好协调工作。 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11.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12.根据业主需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每年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参与的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