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对2023、2024年度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专项审计、监管企业2024年度工资总额专项审计、2024年度及2022-2024年度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公开选聘的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拟对2023、2024年度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专项审计、监管企业2024年度工资总额专项审计、2024年度及2022-2024年度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进行公开选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专项审计、监管企业2024年度工资总额专项审计、2024年度及2022-2024年度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公开选聘。
二、项目概况
(一)审计对象
1.2023、2024年度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
2023年度城发集团、建投集团、交投集团、水务集团、河冶集团等5家市属监管企业;2024年度产投集团、城运集团、河冶集团等3家市属监管企业。
2.2024年度监管企业工资总额
2024年度产投集团、城运集团、河冶集团、国控集团等4家监管企业。
3.2024年度及2022-2024年度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2022-2024年度建投集团、城发集团、交投集团、水务集团、河冶集团等5家企业。2024年度产投集团、城运集团、河冶集团、国控集团等4家企业。
(二)审计范围
1.2023、2024年度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
集团本级及所属单位,审计范围应与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合并范围保持一致。
2.2024年度监管企业工资总额
集团本级及所属单位,审计范围应与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合并范围保持一致。
3.2024年度及2022-2024年度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集团本级及所属单位,审计范围应与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合并范围保持一致。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1.2023、2024年度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企业人员规模情况,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
(2)薪酬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3)企业负责人薪酬系数选择是否准确;
(4)相关佐证材料是否充分。
2.2024年度监管企业工资总额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重点核查企业职工人数、人员构成、缴纳保险等情况;
(2)统计企业工资、补贴、各项奖励等收入情况(企业负责人收入单独统计),核查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清算数据;
(3)核查相关人员兼职领取薪酬情况;
(4)执行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情况;
(5)企业内部各项薪酬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薪酬公开情况等;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营管理成本、经济效益的关系。
3.2024年度及2022-2024年度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各项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2)因政府补偿不足导致重大亏损或重大减利的,对企业分类核算情况及对有关考核指标影响数额和各类财政补贴数额进行审计,在核定相关考核指标时予以加回或剔除处理;
(3)企业是否存在考核指标完成值与目标值差异过大的情况。
(四)服务周期
1.2023、2024年度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
2023年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于2025年5月中旬前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24年度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含2022-2024年任期激励收入)审计根据市人社局发布基本年薪基数情况进行安排。
2.2024年度监管企业工资总额
2025年6月底前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2024年度及2022-2024年度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22-2024年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专项审计于2025年7月中旬完成。
(五)费率(三项审计业务合并)
预算金额:20万元;最高限价:20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7.与审计对象不存在利害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聘。
四、应聘文件报送
(一)应聘文件****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收,不接受邮寄文件。
(二)应聘文件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密封。
(三)应聘文件报送地点:点击登录查看1005室(市国资委内审监督科)。
五、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内审监督科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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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拟对2023、2024年度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专项审计、监管企业2024年度工资总额专项审计、2024年度及2022-2024年度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公开选聘,为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中介机构选聘方式:根据《河北省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冀国资[2012]11号),拟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
二、评审人员组成:成立审计中介机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组长由国资委分管领导担任、评审小组成员从主管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中随机抽取。
三、竞聘邀请驻市****
四、竞聘会后择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附件一:竞聘文件格式
附件二:评审细则
附件三:评审小组组成人员(选聘结果公示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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