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收费站罩棚、票亭、船岛设备、站区配电箱;收费站办公楼,附属房及内部配电柜,机房及内部配电箱、UPS;泵站等安装了雷电防护装置;需要开展定期检测。
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设1个标段。
(1)依据《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等,结合运营事业部实际,拟对收费站罩棚、票亭、船岛设备、站区配电箱;收费站办公楼,附属房及内部配电柜,机房及内部配电箱、UPS;泵站防雷装置开展全覆盖检测;对高速沿线ETC门架、信息屏、摄像机立杆等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抽检;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
(2)经统计,共计95个点位(包括运营的收费站、取消省界站后的收费站办公楼、泵站、运营事业部本部),16条路段。
(3)拟对收费站办公楼、附属房、罩棚全覆盖检测。鉴于高速沿线ETC门架、信息屏、摄像机立杆数量庞大,按照每条路段20个点位频次进行抽检,合计320个点位。
(4)各点位、路段出具一式2份检测报告,出具总体分析报告。
3、服务周期:服务期为二年(签订方式为1+1年),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如每年合同期末通过考核评价,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4、被否决投标人及否决原因:
天津市****
重庆莱霆防雷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对正文1.4.4项规定进行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根据评标办法3.1项规定否决其投标。
南京意诚科技有限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1-3项均在服务期内,前三项业绩均属于未完成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资格最低要求;第四项业绩金额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资格最低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定。根据评标办法3.1项规定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