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候选人公示
舒城县****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舒城县****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舒城县****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最高限价 | 壹仟肆佰肆拾陆万壹仟贰佰叁拾柒元零伍分 (****.05元)(含暂列金340000.00元) | |||||
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舒城县**** 联系方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计划工期 | 16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辉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与安徽尚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27.6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尚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与安徽辉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27.6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60日历天 | |||
地 址 | 合肥市**** | |||||
投标价(元) | 壹仟叁佰肆拾肆万捌仟玖佰伍拾元肆角陆分 (****.46元)(含暂列金34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查红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娟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舒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6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 | |||||
投标价(元) | 壹仟叁佰肆拾伍万叁仟柒佰贰拾贰元陆角陆分 (****.66元)(含暂列金34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林祝瑶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肖前雷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源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中正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6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 | |||||
投标价(元) | 壹仟叁佰叁拾捌万伍仟叁佰柒拾肆元柒角柒分 (****.77元)(含暂列金34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程玉来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家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舒城县**** 联系人: 余先生 联系电话:****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舒城县****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 地址:舒城县****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