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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池)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北宜昌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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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远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池)于****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 09时00分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宜昌七彩园林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楚晟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04 ****.95 ****.15
质量目标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履约期限(天)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20]042990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9]031064 安全生产许可证: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480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技术负责人 陈文龙,其他、材料员,F****2、******** 侯成华,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职称证,鄂****、EF**** 龚祝,其他,****
项目负责人 闫红福,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建安B****、23/42714:35编号:鄂建安B**** 汪运洪,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建安B**** 孙冕,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其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E****、鄂建安B****
施工员 李强,其他、施工员,鄂YL****、******** 陈昌健,岗位证,******** 刘艳玲,施工员,********
质量员 付强,岗位证书,******** 曾宪春,岗位证书,******** 郑江峰,岗位证书,********
现场专职安全员 马月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 禹凤鸣,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建安C2**** 游芮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2017)****

业绩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宜昌七彩园林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远安县炉子山安置房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工程项目 694.38 王明海
宜昌楚晟建设有限公司 远安县**** 418.28 王晓芳
远安县**** 411.89 黄雪峰
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 远安县嫘祖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标段) 408.44 刘丹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上午10时15分(北京时间)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21评标室一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1、形式性审查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1、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2、商务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商务标进行评审。

3、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经济标进行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通过详细评审。

三、评审结果: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宜昌楚晟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宜昌七彩园林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郝鹏飞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王文新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17时30分至**** 23时59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18071918986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13997667782

3.行业主管部门:远安县****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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