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罗丘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百罗丘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百罗丘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最高限价 | 壹仟陆佰陆拾叁万零玖佰壹拾捌元玖角陆分(****.96元) | ||||
代理机构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 联系方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金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不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庭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商务标报价文件未见造价人员盖章,报价中无总包服务费,否决其投标。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中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 ||||
投标价(元) | 壹仟肆佰壹拾叁万陆仟贰佰捌拾壹元壹角叁分 (****.13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张宏津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5005 | |||||
技术负责人 | 张卓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裕安区****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干汊河镇集镇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被评为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山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 | ||||
投标价(元) | 壹仟肆佰叁拾叁万伍仟捌佰伍拾贰元壹角肆分 (****.14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储修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王东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淠河西岸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六安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舒城县脱贫攻坚“双基”达标工程一期项目(飞霞公园治理工程)—飞霞公园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被评为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金石湾公园建设工程被评为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紫荆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 | ||||
投标价(元) | 壹仟肆佰壹拾叁万陆仟贰佰捌拾壹元壹角贰分 (****.12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胡梦友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韩志武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菏泽康庄馨居(A标段)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安徽紫荆花怡养小镇智慧农业园区****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至****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六安市振兴金融大厦20楼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