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蔡村镇农村建筑垃圾清运、分拣及转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境尚净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中标金额: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年蔡村镇农村建筑垃圾清运、分拣及转运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清运集镇街道和九个行政村境内所有垃圾桶、垃圾池附近的建筑垃圾至河冲建筑垃圾中转站;清运皖南川藏线蔡村镇段道路沿线成堆建筑垃圾。 服务要求:满足询价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服务标准: 满足询价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收取,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取;金额:2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泾县****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刘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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