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来宾市机关食堂后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533000(元) | 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来宾市机关食堂后勤服务 | 来宾市机关食堂后勤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星军(自行组建),覃桂莲(自行组建),韦敏刚(自行组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固定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94.00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联系人:陈城,联系电话:****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城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