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名称:中国核建-中核二四西北分公司包头项目部 711、613及 719子项建筑工程及室外工程铝板采购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 3月 31日
一、评标内容: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
1 | 中联建工(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58.5523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东方一代(北京)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463.5435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联建工(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东方一代(北京)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联建工(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东方一代(北京)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联建工(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东方一代(北京)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未在受理期限内提供异议函原件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的投标/应答资格。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6.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力忠
联系电话:****,****
邮箱:****@163.com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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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王工、任工
联系电话:****、****
邮箱:****@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