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金寨县****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金寨县****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最高限价 | ****.22元 | |||
代理机构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楼2501室 联系人:闻工 联系方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为电子制版签名,非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符合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1.1,2.1.3中第(5)款,其投标资格无效。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 投标 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文汇中央广场2501-2513室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
皖****2663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朱昌齐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池州市****提升工程III标段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六安市****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池州市**** 提升工程III标段 2、六安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恒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 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合肥市****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87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于恒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胡卫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省道304线西干沟至中河段、宝昌至丰胜(蒙冀界)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启东市****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交安工程FX2标段 2、省道304线西干沟至中河段、宝昌至丰胜(蒙冀界)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芜湖高速公路管理中心2020 年度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单位:安徽康鼎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丰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单位: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 投标 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牵头单位:安徽省六安市****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55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刘玉龙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路刚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灵璧县****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砀山县****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灵璧县**** 2、砀山县**** | |||
公示时间 | ****至****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金寨县****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金寨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金寨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