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低耗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金牛区奎壮日用品销售部 | 四川省成都市**** | 684,000.00元 | 食堂低耗品配送服务(百分比):67% | 92.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金牛区奎壮日用品销售部)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餐饮服务 | 食堂低耗品配送服务 | 食堂低耗品配送服务 | 所有物资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按时保质保量运送到指定的地点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投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和经营标准,有产品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保证无异味,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到货后由采购人指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现场验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宇佳(采购人代表)、官辉、陈文炳、李倩、蒯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下浮30%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1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成都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二环路北二段8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刘沐晨、喻宇;质控审核:宋伟;项目执行:张雨晴、文荟尧;询问、质疑、投诉受理:李静怡
电话:****
****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金牛区奎壮日用品销售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