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13号路(兴泰路-光明西路)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KF13号路(兴泰路-光明西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
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河南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05318 | ****451510 | / | |
评标总得分 | 73.65 | 53.78 | / | |
投标报价(元) | ****.29元 | ****.94元 | / | |
项目建造师(经理) | 李翠利 | 王敏 | / | |
质量要求格 | 合格 | 合格 | / | |
控制价(元) | ****.25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河南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翠利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 |
2 |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王敏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1 | 河南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阳市**** | 安阳翔泽实业有限公司 | 2023.7.13 | ****.84元 |
2 |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安阳市**** | 安阳市市政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 2021.2.22 | ****.17元 |
1.3、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1 | 河南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张家口市**** | 张家口市**** | 2024 | 832900元 |
2 |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 |
废标情况及原因
废标单位:1、河南相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河南园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3、安阳市明大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以上3家废标原因:废标条款B1.4在资格评审中,不符合投标办法前附表1.4.1中其他要求的第4条、第 5条的要求。
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商务标得分 | 信誉表得分 | 总得分 |
1 | 河南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3.65 | 10 | 73.65 |
2 |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44.78 | 9 | 53.78 |
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示时间 | ****至****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县****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6636F
联系人:贾喜平
联系电话:****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王文东、师国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张晓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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