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绿城园林景观公司绿化机械及配件采购;
2.最高控制价: 44.877万元,详见下表:
3.询价内容: 为采购人提供2025-2027两个年度的绿化机械及配件,用于绿化养护项目;
4.采购需求:详见材料清单(附件1)
5.采购技术、商务要求:
①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按统一优惠率(不含税)进行报价【即:相应总价=最高控制价(不含税)×(1-统一优惠率)】。本项目统一优惠率(不含税)按百分比形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优惠后的投标单价金额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优惠后的单价与折扣率有出入以折扣率为准。供应商的响应总价仅作为价格项评审依据,本项目实际成交金额为44.877万元,结算金额按实结算,最高为44.877万元。
②以上采购清单作为报价依据,除采购清单有变更外,成交单价在合同期内不再调整,为一次性包干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最终结算价款根据实际采购数量与成交单价按实结算。如变更的子目在清单中没有的,供货前经采购人同意,结算时,采购人同成交人共同组成询价小组向至少三家同类企业进行询价,以报价后最低的价格为结算依据,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③所开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方式采用统一按优惠率折扣,保留两位小数点。
④付款方式:合同内子目按季度所完成供货量按实结算,合同外子目统一在合同期满时结算。
⑤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2个年度或到达合同价44.877万元自动结束。
二、采购条款
1、质量标准:产品执行行业标准、出厂合格证等,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人负责替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机械质保期一年、电池两年,机械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七日内有质量问题换货(排除人为损坏)。
2、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采购人的商业机密,成交人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务。否则,成交人须赔偿采购人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3、验收方法:机械及配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在发现时提出。
4、运输方式、费用负担:成交人承担运输费用。机械及配件交采购人前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成交人承担。
5、交(提)货地点、方式 :机械供货成交人需在采购人每次下单后5天内将机械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配件供货成交人需在采购人每次下单后24小时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更换完成,配件更换不另外收费。成交人未能按时交货,逾期超过24小时,采购人有权另行向第三方采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6、送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收货人:采购人指定人员。
7、合同履行情况:自合同签订时间起2个年度,机械、电池质保期起始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8、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机械、配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采购人每季度支付所供机械价款的 95%、配件价款的100%;预留5%作为机械、电池的质保金,在机械、电池质保期分别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成交人提前7个工作日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
9、其他说明:成交人供货时需交付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签收验收。
三、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合同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提出解除合同一方, 向另一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因成交人无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若发生以上情况时,成交人已开始供货的,相关费用不予支付,采购人还有权对因成交人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追偿。
2、成交人不能按期供货调试的,每延误一日,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3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成交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成交人已经交付或安装验收的货物按成交价的80%予以结算,采购人有权向第三方另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安装,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或者造成采购人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成交人还应予以赔偿,成交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不能免除该赔偿责任。
3、在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7天后(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或者造成采购人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成交人还应予以赔偿:
a)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响应文件的承诺不相符,且5天内无法更换的;
b)不能达到行业、国家或国际相关标准或要求;
c)交付的产品、附随资料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d)成交人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
e)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
f)成交人不配合采购人参加验收工作或不提供有关资料;
g)成交人发生破产、重组或停业整顿,或相应资质被有关部门吊销等,无法继续履约的;
h)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4、成交人在货物运输、装卸等履行合同的各个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如人员伤害、货物或配件的损坏等概由成交人负责。
5、成交人的货物提前交货的,因提前交货所发生的仓储和保管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设备提前进场,采购人在验收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成交人设备进场至设备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仓储费、保管费等均由成交人承担,所发生的损坏、丢失等风险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6、情形一:成交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或其他客观因素等。下同),造成不能签订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签订合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能签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依法重新采购或终止。情形二:若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人为本项目已付出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按实支付。
四、报价须提供材料:
1.报价表内容必须完全对应采购单位需要项目配置、参数(详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详见附件3)。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1.送达日期:截止时间 2025年 4 月 3 日上午9:00;
2.送达方式:以密封的文件袋一式1份邮寄或现场送达至福建省晋江市****点击登录查看****。逾期未送达的、未进行密封的、报价表未填写完整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不收取费用。
六、中标方式及合同事项:
1.本次询价工作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出发,从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中,最终选取报价最低的一家作为该采购的成交单位;
2.点击登录查看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 年 4 月 3 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晋江金融广场1期2号楼910开标室。
八、结果公示时间、地点:
2025 年 4 月 7 日(一个工作日)于晋江金融广场1期2号楼10层公告栏进行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
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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