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雨棚广告投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雨棚广告投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雨棚广告投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点击登录查看拟在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雨棚广告位投放广告,丽水莲都区及经开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雨棚广告位属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而该公司授权丽水乐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雨棚广告位媒体唯一代理单位,因此实施本项目具有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推荐丽水乐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丽水乐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1.1 M)
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