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中新建石玛兵地融合2GW光伏基地项目(中新建电力1.02GW)五标段:光伏场区200MW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geps已删除)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杨科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招 标 公 告
点击登录查看承建的中新建石玛光伏基地项目(中新建电力1.02GW)五标段:光伏场区****
项目概况:中新建石玛光伏基地项目(中新建电力1.02GW)五标段:光伏场区****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时间 | 含税单价限价(元) | 投标含税单价(元) | 投标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1 | 挖土方 | 立方米 | 95000 | 7.4 | 工程量为场区**** | ||||
2 | 回填方 | 立方米 | 95000 | 7.8 | 工程量为场区**** | ||||
3 | 路面恢复 | 平方米 | 64600 | 14.8 | 路面 18cm厚 路面洒水平整碾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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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合计限价(元):**** | |||||||||
税率: 9%及 税金(元)198171.74 | |||||||||
投标报价不含税合计: | |||||||||
投标报价含税合计(小写): | |||||||||
投标报价含税合计(大写): | |||||||||
备注:报价含机械、运输、装卸及9%增值税专用发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必须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地点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相关项目。
(3)中标后 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4)招标方认为本次投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有权进行多轮次谈判。
1 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提交给招标人。
2 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形式支付。
3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4 未在投标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
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返还(无息)。
6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补齐。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
7.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3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竞争、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投标中ip地址重复不予退还。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海璟支行
开户行行号:****
备注:石玛五标光伏项目道路机械租赁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至少提前1日将汇款截图发送联系人,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标书费用200元及投标保证金24000元,由财务人员确认联系方式: 张铭宇,电话 ****。
项目联系人:高沛,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