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国道G106至花山平安楼道路工程工程监理[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东恒泰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州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温州筑诚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