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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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工程设计 | ||
评标结束时间 | **** 16:01:49 |
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工程设计评标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松山湖
3、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5、设计服务周期:120个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后续配合服务的周期,以及各阶段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
6、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 31430 平方米,主体建设规模约为 3742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342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207 平方米,建筑控制高度:≤40 米;容积率:≤1.5 ;绿地率:≥25%;建筑密度:≤50%;拟建最大单体面积约 23950平方米,同步实施室外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室外管线及构筑物等室外工程。
7、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31790万元(限额设计,具体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设计包括:
(1)工程设计,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工程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岩土、土方平整、给排水(含雨污分流)、电气(含高低压配电工程、强电、弱电)、暖通、人防、消防、装饰装修、幕墙、室外配套(含室外管网、道路、环境景观绿化、停车场等)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及相关配套工程、绿建设计(国标二星绿色建筑)、海绵城市****
(2)本项目属于民用建筑项目设计,其绿色建筑等级为:国标二星绿色建筑。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
三、开标记录:
1、****09时3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室(3)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的单位共6家。经系统辅助及人工审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共6家,不通过的共0家。 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为止,共6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共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资格审查且已解密的投标人共6家,招标人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且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封标。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 | 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3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4 |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 |
5 | 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6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五、废标情况说明:有,详见评标报告。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资格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
条款号:4.2.1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85 分) | ||||||||
序 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项分值 | ||||
优 | 良 | 中 | 差 | |||||
1 | 对项目的了解及解读 | 5 | 对项目的了解及分析是否详 细、清晰及完整。 | (3,5] | (2,3] | (1,2] | [0,1] | |
2 | 总体 设计 思路 (方 案构 思) | 规划布 局 | 20 | 经济指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 提出的要求;建筑退线、间距 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满足 消防、日照等规范要求,是否 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功 能分区是否明确,空间布局是 否连贯有序;是否充分利用现 状地形和周边景观,因地制宜 地营造出符合项目形象的竖 向空间;项目主入口等重要节 点园林景观是否完整体现。 | (15,20] | (10,15] | (5,10] | [0,5] |
3 | 建筑设 计 | 20 | 效果图是否充分体现整体项 目规划和重要建筑物的完整 形态;建筑景观效果是否主题 明确、空间丰富、尺度宜人、 风格统一;建筑功能分区**** | (15,20] | (10,15] | (5,10] | [0,5] | |
4 | 室内设 计 | 15 | 主要功能房间空间尺度、室内 布局是否符合实际需求;空间 效果是否内外延续,是否有一 定的视觉审美效果,并符合功 能空间性格特质。 | (12,15] | (8,12] | (4,8] | [0,4] | |
5 | 其他设 计 | 10 | 结构选型、柱网设计、机电设 计是否经济合理,是否符合建 筑功能需求。 | (8,10] | (5,8] | (3,5] | [0,3] | |
6 | 设计进度安排 及质量保证体 系 | 5 | 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是否合 理可行,是否满足招标各阶段 要求,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是否 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 (3,5] | (2,3] | (1,2] | [0,1] | |
7 | 后续服务承诺 | 5 | 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现场服 务、配合变更、上会汇报等后 续服务工作的措施是否合理、 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 (3,5] | (2,3] | (1,2] | [0,1] | |
8 | 投资控制 | 5 | 估算资料是否齐全,总造价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是 否正确。 | (3,5] | (2,3] | (1,2] | [0,1] | |
9 | 技术标页(不 含封面) | 不扣 分或 扣 5 分 | 不宜大于100 页,超过 100页的将对其技术得分扣减 5 分 |
注:
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3、当用于团队招标时,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一般不高于30%。
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15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业绩获奖 | 6分 | 投标人2020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获奖(6分); (1)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分; (2)获得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直辖市)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3)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分项最高1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或分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2 | 企业业绩 | 3分 | 投标人****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关键页(能反映设计建筑面积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③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3 | 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6 分 |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3分) 1.除了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以设计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岗位负责过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 1 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需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能反映合同金额、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岗位情况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③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专业负责人:(3分) 1.除了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 0.5 分;本分项最高 得 3 分。 注:需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若同一专业拟配多个负责人仅计一人得分。 | |||
4 | 价格评分 | Y= /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丨Gn-T丨×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时,H=h;本次招标h=(0.1),取值区间为[0.1,1]。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2、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1个合同文本为1项业绩,按最高分项计算、不可重复计分(评分标准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获奖人员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获奖证书的颁发单位必须为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获奖证书必须体现获奖人员名字。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15%。 |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68.34 | 11.00 | 79.34 | |
2 | 投标单位2 | 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78.18 | 13.50 | 91.68 | 2 |
3 | 投标单位3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77.80 | 12.00 | 89.80 | 3 |
4 | 投标单位4 |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 | 81.87 | 15.00 | 96.87 | 1 |
5 | 投标单位5 | 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65.89 | / | / | 否决 投标 |
6 | 投标单位6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69.40 | / | / | 否决 投标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排名 | 备注 |
1 |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 | 1 | |
2 | 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 | |
3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 |
九、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经定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签订合同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等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