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文件通知,决定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获得湖北五一劳动奖章的基本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胸怀大局、纪律严明,道德高尚、作风务实,学习努力、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推荐人选应有一定的基础性荣誉,一般具有市州级五一劳动奖章或相当层级及以上的荣誉基础,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干部)人员不参评。
二、评选方法
1、我校上报1人,各分工会可推荐1人;
2、校工会组织评审组对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评审、选定;
3、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在网上公示5天。
三、表彰奖励
对当选者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四、具体要求
1、认真填写《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初审汇总表》。最后确定上报的1名推荐人选,需填写《2025年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表》3份及先进事迹材料5份(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照公文格式排版,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163.com)。
2、请各分工会对照要求积极推荐,于4月3日前,将汇总表报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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